中新社香港5月18日電 (記者 王來儀)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人,被控煽惑、組織或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等罪名,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審,所有被告獲準每宗案件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。
下午1時許,15名被告陸續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,他們分別被控8項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。
當日聆訊的3宗案件分別涉及8月18日、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未經批準游行,所有被告均被控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兩項罪名。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、李卓人、何秀蘭等5名被告,分別被加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,及公告一個未經批準的公眾游行的交替傳票控罪。
黎智英、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早前涉及另一宗案件同時提堂,三人被控于去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準集結。案件亦押后至6月15日再訊,以待控方索取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,3人獲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在法院外,逾百名市民集會聲討黎智英,手舉“法律嚴懲黑暴黑手”“禍港殃民 千古罪人”的橫幅,高呼“重判黎智英 打倒賣國賊”等口號,強烈要求法院重判黎智英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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